企業(yè):昆明飛馳財務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李經(jīng)理
電話:13529360051
13708867803
Q Q : 583780448
郵箱:583780448@qq.com
網(wǎng)址:m.yetuo168.com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路滇池時代C座1320號
2023年度個稅匯算開啟預約,“一老一小”新標準要注意
一年一度的個稅匯算將于3月1日開啟。2月21日,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的申報預約功能已正式開通。
根據(jù)此前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的《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2023個稅年度匯算的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間辦理匯算的,納稅人可在2月21日后(每日6:00至22:00)通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匯算。
自2019年新個人所得稅法開始施行,個人所得稅匯算已來到第五個年頭。新稅法要求年度終了后,納稅人需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合并計稅,向稅務機關辦理匯算并結(jié)清應退或應補稅款。
與往年相似,納稅人在進行2023年度個稅匯算時享受一定的稅前扣除,可以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 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符合條件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
(二) 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三) 符合條件的企業(yè)年金和職業(yè)年金、商業(yè)健康保險、個人養(yǎng)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jù)8月31日國務院印發(fā)《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中,有關“一老一小”的扣除標準有所提高,納稅人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時按照新標準申報扣除。
(一)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 贍養(yǎng)60歲(含)以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
國家稅務機關也提醒,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jīng)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jīng)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納稅人與其配偶共同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的,以及與兄弟姐妹共同填報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需要與其他填報人溝通填報扣除金額,避免超過規(guī)定額度或比例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填報不符合規(guī)定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稅務機關將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站或者扣繳義務人等渠道進行提示提醒。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guī)定,對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說明情況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暫停其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按規(guī)定更正相關信息或者說明情況后,可繼續(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